旅游开发项目侵占河道(开发旅游景点占地补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加强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本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樟江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建设、旅游和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2、樟江流域保护综合规划、樟江流域区域保护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荔波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相协调。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保护樟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
3、防晒措施:户外活动时,应做好防晒措施,涂抹防晒霜,戴上太阳帽和太阳镜,以防晒伤。携带足够的水和食物:景区内虽有售卖点,但为防止高价位或选择有限,建议自备足够的饮用水和一些简单的食物。尊重当地文化:荔波县是多民族聚居地,尊重当地的布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是非常重要的。
4、荔波樟江大小七孔是中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的一处著名风景名胜区,以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和丰富的自然景观而闻名。
5、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村寨,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活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村寨,是指行政村及其辖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生活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居民点。
侵占河道是否犯法
1、法律分析: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分析: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3、法律分析:如果违法占用河道的情形,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对违法占用河道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河道并不是村民自己的财产,而是属于集体、共同所有,一人侵占河道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占用村里集体土地的围墙是农村违法建筑。 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侵占河道会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如果违法占用河道的情形,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对违法占用河道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侵占罪会受到这样的处罚: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河道或是其他的共同土地空间等都属于违法的行为,一旦有侵占土地的行为发生侵占者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农民私自占用河道建房,这个河道是否属于泄洪河道,如果是泄洪河道,是会被强拆的。